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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03 章

鬼城初印象

First Impressions of the Ghost Town

十月里,它是什么样子

一、四十岁,我还是想不明白

我 1986 年出生,2022 年秋天辞职,那年三十六岁。写这些字的时候,我已经四十了。四十岁这个数字,从前在我心里是另一个人的年纪——是长辈的年纪,是坐下来给你讲道理的年纪。现在我自己走到了这里,回头看,那些讲道理的时候一次也没轮上我,我还是那个什么都要想一想的人。

孔子说他四十而不惑。我小时候读这句话,觉得挺了不起,觉得一个人活到四十,就该什么都明白了,什么都看透了,再不会被什么事难住。等我真到了这个岁数才知道,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别人的。我到现在,还是有很多事想不明白。

这个世界变得太快了。我二十岁那年学到的那套经验,拿到今天来用,很多都不管用。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好的,什么样的日子值得过,什么样的不值得,全在变,连人自己也在变。一个人要是十六岁就把这一辈子想好了,然后照着过下去,那当然省事。可我不是那样的人。我到了四十,还是一脑子问号。

我最看不惯的,是那种言之凿凿的生活方式。那种人什么都懂,什么都有答案:房子该买不该买,他懂;孩子该不该上补习班,他懂;人该不该结婚,他懂;你该怎么活,他也懂。他跟你讲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,好像天底下只有他那一套是真的。我总觉得,人活着是要有一点怀疑精神的——对事情,对说法,对那些看起来天经地义的道理,都抱一种不太确定的态度。不是什么都不信,是知道自己可能会错。

这种怀疑不是从书上来的,是过出来的。在北京那些年,我听过太多把话说满的人:年初把形势讲得头头是道,年底全变了样;昨天还端着的一套道理,今天就没有人再提。人是会用最肯定的语气,讲最没有把握的话的。看得多了,我很难再对什么话点头。别人说这是没有信念,我倒觉得,能一直不确定下去,也已经不容易。

三十岁那年,我也没立起来。老话说三十而立,我过三十的时候,一边也没立住:没买房,没结婚,没攒下什么,也没想明白以后要怎么办。那时候我刚从重庆挪到北京不久,一个人租着房子,日子过得像水,看不出往哪儿流。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件事,倒也不觉得羞愧了——我们这代人的三十岁,很多都是这样过来的。

父母那一辈不一样。他们那会儿,一个人的路就那么几条:进厂,进机关,进学校,娶妻生子,一步一步,看得见头。我们这一代,路是多,可每条都不好走。书念得多了,见的东西多了,反而更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儿。三十没立、四十还惑,我不觉得是丢人的事,倒像是这个时代在很多人身上留下的一道印子。

我是乡下长大的孩子,这一点我认得很清楚。小时候跑的是田埂,睡的是楼顶,抬头看的是星星,脚下踩的是土。那种宽敞是我最早的记忆,也是我后来一直在找的东西。有人说人生是一条轨道,我倒觉得人生应该是一片旷野——你往哪儿走都行,走累了就停下,没有人在你前面划一条线。

所以我想跟和我一样的人说一句:不要不好意思。你活到三十岁还有事不明白,活到四十岁还有事不明白,这很正常。孔子那个年代的世界,一个人一生能走的路就那么几条,看得到的也就那么多;我们现在的世界,一天里涌到眼前的东西,比他那会儿一年还多。想不明白,不是你的问题。

我不再指望有一天能把所有事都想明白。我只想能一直问下去,一直不太确定下去。

二、想走的时候,手里刚好有一百万

躺平这几年,被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是:你不上班,哪来的钱。我一般答,存了一点。他们接着问,那你以后怎么办。我说,以后的事,以后再说。

这话听起来像敷衍,可我是认真这么想的。辞职的时候,我根本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——会不会花完,会不会重新去找工作,会不会后悔。我只是把眼前这一步先迈出去。人要是把往后的十年二十年都算清楚了才敢动,那大概一辈子也动不了,因为谁也算不清。

我三十六岁辞职的时候,手上刚好有一百万——自己的八十万,加上公积金卡里的二十万。这笔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,是从二十几岁开始一分一分攒的:工资里省的,年终奖存的,公积金一年一年缴的。我这人不讲究吃穿,也不玩什么,除了吃饭、房租和买几本书,钱就那样留在了卡里。

辞职到底要多少钱才够?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。我自己的算法是:越多越好。手上有一百万,辞了心里踏实;有两百万、三百万,当然更踏实。可说句实话,我也见过另外一些人——手上一万块也敢辞职,十万块也敢辞职,说走就走,一点不慌。你不能说他们错,他们是那样活的;我也不好说我这样就算对,我只是我这样算。

这笔账,最后算的不是存款多少,是你要过哪种日子。我一个人,不抽烟,不喝酒,不买什么,不讲究吃穿,一个月真正要花的钱就那么多。一百万对我来说能用很久;换一个花销大的人,一百万可能撑不过两年。所以“够不够”这件事,看的不是那个数字,看的是你要走哪条路。

在银滩,钱是看得见的。集上买一颗白菜几毛钱,一碗豆腐脑两块,一个甜麻团两块,一斤油条八块;出去吃一碗面十块,一份饺子十八块。我来了一个月,除了偶尔在外面吃一口,几乎没花什么钱。有人一年在这儿花两万就算过得不错;要是一边花一边还能挣一点,那就更稳。我心里有一笔账:十万块钱,够一个人在这里什么都不干地过上五年。

也有人问我,你有社保吗,有医保吗,以后老了怎么办。我辞职以后,原来单位那套就没有了。这些问题我不是没想过,只是想不出答案。我想的是另一件事:人不是为了焦虑才活着的。你担心的事,一样一样地数出来,能把人压死;先不去数它,日子反而过得下去。

至于生病、衰老、死,我也不是没有想过。想多了没有用。一个人年纪轻轻,天天算自己哪年生一场病、哪年变老,算得再准,也挡不住那一天。与其那样,不如把今天这顿饭吃了,把今天的太阳晒了。我不觉得这是逃避,这更像是一笔算过之后的糊涂账。

到今天,我躺了四年。这四年里,钱没怎么少,因为我实在花得太省了。我不敢说自己当初算得多准,只能说,这个数对我是够的。它给我的不是舒坦,是一种不怕——不用看谁的脸色,不用在一份做不下去的工作上再熬一年,不用为了下个月的房租忍着不吭声。

钱说到底,买的不是享受,是这一份不怕。

三、我叫海边的第欧根尼

我在网上的名字,叫“海边的第欧根尼”。

第欧根尼是古希腊的一个哲学家,犬儒学派的。据说他全部家当就是一根木棍、一件斗篷、一个口袋,晚上睡在一只大木桶里。别人活着,忙着置办房子、田地、名分;他偏不,他把这些一样一样地扔掉,扔到最后只剩下自己。他最有名的一件事,是他正躺在太阳底下晒着,亚历山大大帝来了,站在他面前,说可以赏赐他任何东西,问他想要什么。第欧根尼说:那就请你让开一点,别挡住我的阳光。

我特别喜欢这个故事。亚历山大是什么人?那时候他几乎打下了整个他眼里的世界,要什么有什么,一句话能调动千军万马。可他站在第欧根尼面前,能给的东西,人家不要;能拿走的东西,人家也没有。他站在那儿讲了半天,人家只跟他要一件事——让开。

我后来才知道,犬儒这两个字听着不好听,意思是说他们像狗一样活着:不体面,不讲究,不在乎别人怎么看。我倒不觉得这是骂人。一个人活到不在乎别人怎么看,是很不容易的。

我这个人特别喜欢太阳。刚到银滩那阵子,我几乎天天晒:在屋里晒,在阳台上晒,去海边也晒。上午把被子搬出去,让太阳过一遍;中午在阳台上铺块地毯,躺在光里,仰着脸,闭着眼,什么也不想;下午太阳从床头挪到床尾,一整条被子从里到外都晒透了。太阳挪一点,屋里的光就挪一点,我跟着它走。

海边的太阳比别处硬,晒久了眼睛发花,我后来专门买了一顶帽子、一副墨镜。有一回我在沙滩上坐着,晒得浑身发软,只想干脆躺在沙子上睡一觉——就在那一片没有人的沙滩上,听着浪,晒着太阳,睡过去。我忽然觉得,人这辈子要的东西,可能就这么多。

在北方待了七年,我对太阳的这点念想,是北京那间朝北的小屋子养出来的。那间屋子常年见不着太阳,白天也是灰的。人在不见太阳的地方住久了,会变蔫,会没劲,会觉得自己也是灰的。现在这个地方朝南,十月底的太阳已经斜了,可它照样照得进来,从早上一直照到下午。我坐在那片光里,常常一坐就是半天。

我还听过一个说法:人晒太阳太少,就容易闷,容易不痛快。我信。我在北京那几年就常常不痛快,现在想想,一半是因为别的,一半大概就是因为那间屋子,一年到头也见不着几回太阳。

我给自己取这个名字,一半是因为这片海,一半是因为那个不让别人挡太阳的人。晒太阳不要钱,阳光是谁都有的东西——可你得先有一个能晒到太阳的地方,还得有一段什么都不用干的时间。这两样,我在北京都没有;到了这里,我一下就都齐了。

我不敢说自己真做到了他那样的事。我还是住在花钱租来的房子里,还是要在集上跟人讲价钱,还是怕冷怕饿。我要的只是他那一点——不替别人的目光活着。一个人坐在太阳底下,谁来了也不起来,谁说什么也不动。

第欧根尼要的是让开。我这些年想做的,其实也就是这一件事:把挡在我前面的东西,一样一样地搬开。

四、空得能听见自己的脚步

刚到银滩那些天,我一天要出门两趟:上午一趟,傍晚一趟。天天出去,去海边走走,看看海,晒晒太阳,呼吸几口新鲜空气。那时候还在疫情期间,可这地方的人实在太少了。街上空荡荡,海边也空荡荡,走上半天看不见一个人。

你在马路上横着走都没关系。红绿灯对你来说可有可无,车见不到几辆,交警更是没影儿。说句笑话,你躺在路中间,也没人管。海边就更不用说,走到那儿就你一个人,一整片海滩都是你的。我在北京住了七年,七年里走到哪儿都是人:地铁里挤,街上挤,连公园里都挤。忽然到了一个没有人挤我的地方,我一开始有点不适应,跟着就上瘾了。

我是真的喜欢这种空旷。

白天空,晚上更空。小区里天一黑,就跟没有人住一样。我住的那栋楼,亮灯的就那么几家,多的三五户,少的一户。路灯隔得很远,还是感应的,你走过去它才亮,走过去了又灭,暗得几乎看不清路。有一回我看见有人打着手电筒,那手电筒的光比路灯还亮。小区里没有跳广场舞的,没有搬个板凳出来聊天的,也听不见别人家电视的声音。安静到什么地步——我屋里那台冰箱一叫,我都听得一清二楚。

白天的路,我就靠两条腿。从家门口走到海边,二十分钟。路上几乎碰不见人,偶尔有几个散步的老人,年轻人少得很。路边的广告牌大多褪了色,上面贴的是售房信息:多少平米,几层,什么价钱,中介的名字和电话。梧桐的叶子落了一地,芦苇白了一大片,在荒地上摇。小区外面就是野地,杂草长到膝盖那么高。

也有热闹的时候,只是那种热闹离我很远。大拇指广场上,每天早上有一群老人跳交际舞,穿得整整齐齐,跳得也认真。我站在旁边看过几回,他们看起来是快乐的,那样的日子也许正适合他们。这跟我没有什么关系,我不过是个看的人。

赶集也是我碰上的新鲜事。这边的集市按农历开,初五、初十、十五、二十、二十五,日子岔开来,几乎天天有一处在开。我头一回赶集是刚到没几天。集上什么都有:海鲜、蔬菜、水果、小电器、早点、肉、糕点、床单被罩,还有发传单的。人不能说多,可也熙熙攘攘,拖着小车买菜的多半是老人。海鲜我一样都不认识——扇贝、生蚝、蛏子、带鱼、皮皮虾、青蟹、乌贼、鲳鱼,甚至还有小鲨鱼。我不会做,也没有家伙什,就只在集上乱走、拍照,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,只觉得新鲜,又有点发怯。

傍晚的时候,小区里会有十来个老人聚在一栋楼的墙根下打牌、下棋,一边玩一边聊,一直坐到天黑。那是我在这一片看到人最多的时候。除了他们,这条街上就再没有别的动静了。

路我也渐渐认得了。哪条路通海边,哪条路进镇子,哪条路上有集市,哪条路两边全是荒地,我都记在脑子里。出门前不看地图,也不问人,凭那几张路就够走。一个人住到一个新地方,最要紧的是先把路认清——路认清了,这地方才算是你的。

这边流浪狗很多。走在路上常常能看见,有的时候一只卧在草丛里睡觉,有的时候四五只在空地上追着玩。我心里那点空旷的欢喜,一半来自海,一半也来自这种没人管、没人问的松弛。

那阵子我算过一件事:从家门口走到海边,二十分钟;我从前上班,从家门口走到单位,也是二十分钟。一样长的路,一段是走向一个不想去的地方,一段是走向一片海。

人还是那个人,腿还是那两条腿。

五、天黑得像真空,天上全是星星

刚到的那阵子,我晚上不太敢出门。路上没灯,黑得彻底,出了小区就是野地,风一吹,芦苇沙沙地响,一个人走在那儿,心里发毛。可天上的星星,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多的。

有一天夜里天特别晴,我站在阳台上抬头看——满天都是星星。南边一片,北边一片,东边一片,西边一片,亮的暗的,大的小的,密密麻麻,好像谁把一袋碎银子撒在了一块黑布上。它们在头顶上慢慢地转,我隔一会儿开窗看一回,隔一会儿又开窗看一回,怎么都看不够。想拿手机拍下来,拍出来是一片黑,什么也没有。那样的星空谁也分不走,只能自己站在那儿看。

在北京,我看不见星星。不是北京没有星星,是看不见。城里的光太亮,天被照成灰蒙蒙的一层亮,星星全被那层亮吃掉了。我从前住的那间屋子朝北,对面就是楼,夜里抬头,看见的是别人家窗户里的灯。到了这里,天一黑,星星就出来了,一颗一颗,跟不要钱似的。

北京的夜里从来不会真的黑。路灯、广告牌、来往的车灯,一夜亮到天亮,站在楼上往下一看,满城都是光。那时候我以为那叫热闹,叫繁华。到了这儿,黑得彻底了,反倒看见了别的东西——原来天上有这么多东西,我在城里住了七年,一样都没看到。

我小时候在乡下,夏天的晚上也是在屋外睡的,那时候也看见过星星,只是不当回事。人小的时候,什么都不当回事,什么都以为是永远有的。等到失去过一回,再看见,才知道那是什么。

来这儿半个月,我遇见一次月全食。那天下午起了大雾,白茫茫一片,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根本看不见。我想,看来是看不着了。晚上从海边往回走,一路还在可惜,忽然一抬头——月亮就在东边偏北的天上,暗红色,像一块烧过的炭,缺了一个小口,缺口正一点一点变大。我站在路边看了很久,掏出手机想拍,拍了也是白拍。回到屋里,我又从北边的窗户探出头去看,那月亮已经变成一弯细细的钩了。

还有一回,一连几天大雾,海边白茫茫一片,海和天连在一处,看不出分界。我沿着岸走了很远,正赶上低潮,海水退下去一大截。那天我在沙滩上捡到两个手机,都泡坏了,不知道是哪两个人丢的。我把它们搁在回来的路边草丛里,想着捡到的人大概也会高兴几秒,然后失望。雾里有人走过来,又走过去,像从雾里生出来,又回到雾里去。几只细脚的海鸥站在水边上,一动不动,像在发呆,等我走近了才飞起来。

又过了些天,白天风大,在屋里憋得慌,晚上吃完饭,我头一回一个人往海边走。路上其实很安全,虽然没什么人,路灯倒还亮着。离海还有老远,我就听见一阵轰隆隆的响声,以为是路上的车流——在北京,那种声音一整天都不断。可这里根本没有几辆车,路上空荡荡,那声音却一刻不停,越往前走越清楚。走到堤坝上我才明白,那是海浪。

那不是噪音,是海在说话。我站在那儿听了一会儿,才发觉这地方真是安静,安静得连海的声音都能传得那么远。

这一片黑也有它的好处。晚上不敢出门,就索性待在屋里。九点多,屋里静下来,我烧一壶热水泡脚,然后把被子拉上来,只留一个头在外面,就着台灯看书。外面一点声音也没有,风归风,海归海,隔着窗户都听不太真。我常常看不到几页就睡着了。

六、冬天的日落,看一年多也看不腻

我几乎天天看日落。

银滩是朝南面海的。冬天的太阳偏西偏南,落下去的地方被西边一道半岛挡着,看不见太阳掉进海里,只看见一道斜斜的光从半岛那边射过来,铺满海面。有人跟我说,海边的日落看一个月就腻了。我看了一个月,没腻;看了半年,没腻;看了一年多,还是没腻。

刚开始看日落,我是赶着时间看的。太阳一斜,我就往海边走,怕走到那儿太阳已经没了。后来不赶了,就在堤坝上坐着,看它一点一点往下走。人看着太阳往下走,心也跟着慢下来。四十分钟,一个小时,什么都不干,就看着天换颜色。在北京的时候,我连吃饭都是快的,从来不知道一段时间可以这样用。

日落是有层次的。太阳还高的时候,洒在海面上的是银光,一片一片地闪,粼粼的,晃眼。太阳低一点,银光就变成了金光,整片海像被人撒了一层金箔,浮光跃金——这四个字出自范仲淹的《岳阳楼记》,原本写的是月色,我觉得拿来写这里的日光也一样贴。太阳再低,贴着半岛往下走的时候,光就成了红色,红霞铺在水面上,一直烧到天边。等最后一点红也没了,天和海一起暗下来,那种蓝不是黑的蓝,是一种很深的、发紫的蓝,人就站在那儿,什么也不想。

海边看落日的人少,冬天更是没有。我常常一个人站在堤坝上,或者翻到沙滩上去,看太阳从白变黄,从黄变红,一点一点沉下去。风大的时候,手和脸冻得发麻;天气好的时候,就只是安静地站着。看完了往回走,天黑得很快,路上一个人也没有。

有一回我记得特别清楚。那天正赶上大潮,天晴,温度也合适。太阳先落下去,天色一点一点暗,我正要走,一回头,看见西边还有一弯新月,也跟着往下沉。落日和落月出现在同一个傍晚,我这辈子头一回看到。我就那么站着,看它们一个下去,一个也下去。太阳有什么好看的呢,可它是海边的太阳;月亮有什么好看的呢,可它是海边的月亮。那天我一直站到天黑,站到海岸上亮起一星一点的灯。

除了看日落,我还看潮。潮水是跟着月亮走的,初一十五最大,一个月两回大潮。大潮退下去,沙滩露出一大片,平平整整,走着心里敞亮;大潮涨上来,水一层一层地推,声音一天比一天响。我第一次趁着大潮走到水边,把鞋脱了,赤脚踩进水里。水凉,清得能看见底,脚底下的沙子上有细细的纹路。那是我第一次真的碰到海。

看久了,我就不再拿它当风景看了。每一天的日落都不一样。天上有云是一种样子,没有云又是一种样子;风大的时候海面是碎的,风小的时候海面是整的。哲学上说,一切事物都在运动和变化,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。我信这句话,尤其是在海边。

银滩的日落还有一点好:它不挑人。别处的落日,常常得赶个好天,占个好位置,还得跟一堆人挤着看;这里不用。出门走二十分钟,站在堤坝上,天就在那儿。冬天人更少,整片海滩常常只有我一个,那天的落日像是只给我的。这话说出来有点得意,可我当时真是这么想的。

大海不会重复。所以看海这件事,也永远不会到头。

七、骑一辆装反了把手的车,往东往西

刚到那阵子,光靠两条腿实在不够用——想走远一点,走一趟就累得不想再出门。这边的公交车半小时一班,下午五点就没了,出门靠不上它。我就在网上订了一辆自行车,三百块钱的山地车。到货那天,我自己在家组装,蹲下站起,忙了两三个小时,腰都酸了。装完骑上试了试,居然能骑,我还挺得意。

骑到海边,光线好了才仔细看清:车把手装反了,左边装到了右边,右边装到了左边。我就这么骑了一路,一点没觉出来。回家又发现车链子蹭着挡板,一直响。我问朋友,朋友说是变速器没调好,可他自己也不会调。我只好把车架起来,一个挡一个挡地试,试了半天才摸出点门道。第二天再骑出去,才算像一辆车。

有了车,能去的地方就远了。往东,那边有一所大学。学校周围比别处像样一点,有围墙,有门卫,有几家小店,能看见年轻人。再往东,就没什么了,路宽,车少,两边全是空地。

往西,比东边还冷清。西部的小区建得早,楼旧,房子也旧,住的人更少。我骑车过去,一路看见的都是关着门的铺子:卖二手房的,搞装修的,卖家电的,卷帘门拉下来,上面糊着几年前的海报,晒得发白。走过一整条街,看不见一家开门的店。有个地方叫潮汐湖,我特意骑过去看。湖边的路是新的,湖也很大,可一个人都没有。我推着车走了一段,四周静得厉害,心里忽然发慌,赶紧往回骑。

那种怕,不是怕人,是怕空。

骑车比走路累,得一直蹬。有一回我骑了一大圈,二十多公里,从海边一直骑到大学门口,又从另一条路绕回来。骑到一半,腿没劲,肚子也空,附近没有一家卖吃的地方,只能咬着牙往家骑。回到家,煮了一锅白米饭,拌上辣酱,就着狼吞虎咽吃了两大碗。吃完那一顿,我觉得活着还是挺好的。

沿着海岸骑,有时候会遇见很难得的东西。有一回骑到一处能下到岸边的路,我看见阳光从厚厚的云层里透下来,一道一道,清清楚楚地斜插进海面。光落下去的正中间,正好是那座小岛,宫家岛,岛周围的海面一片银白,岛像浮在那片银白上。我扶着车在那儿看了很久。天上还有战斗机低低地掠过,声音轰隆隆的,等人听见的时候,飞机早飞远了——那是在训练,靶子打在东边的一座岛上。

路边的房产广告是最多的,公交站牌上、垃圾箱上方、围墙上,到处贴着:多少平米,几层,多少钱。这一带的二手房,大多十几万一套,贵的三十万,便宜的十万,算下来一平米不过三四千。我在北京的时候,房价是十万块一平米。这里的房子却跟白菜似的堆在那里,卖的人比买的人多。

这一带本来不是这样的。前些年,这里靠海景房火过一阵,全国各地的退休老人来买房子,说是养老,说是看海。房子盖得铺天盖地,一栋接一栋,可住的人没跟上——冬天没有暖气,离城里又远,老人来了也不常住,房子就这么空着。卖房子的、装修的、卖家电的,全靠着这些房子吃饭;房子不动,那些铺子就一间一间关了门。

好在这里还有海。大潮退下去的那些天,海边会聚起赶海的人,穿着长雨靴,扛着铁锨,挂着水桶,在滩上排成一条线,一锹一锹地挖。海鸥就落在他们旁边,等他们翻起沙子,飞过去捡吃的。我没有雨靴,也没有工具,只能站在岸上看。看他们弯腰挖东西的样子,我心里是羡慕的——那是在天底下干活,没有格子间,没有上下班,人是自在的。

我还坐过一回公交车。这儿的车半小时一班,下午五点就收。那天车上大半是老人,有两个不会扫码,在门口鼓捣半天,车不走,一车人等着,有人不耐烦,喊他下去;好不容易扫上了,车才开动。下一站又碰上一位扫不上的,一个年轻人上去帮忙,翻来翻去,发现他手机里连网都没有,那位老人只好下了车。我看了一路,什么忙也没帮上,下车以后心里一直搁着这件事。

我不是来看热闹的。我是在别人撤走的地方,给自己找了一个住下来的理由。

八、第一次开火,从白米饭拌酱油开始

在北京七年,我没做过饭。来了银滩,不做饭就得饿着——这里没有几家饭馆,最近的也要走二三十分钟,很多店还早就不开了。我刚来的头几天,锅碗瓢盆都还没到,只能出去吃,或者在楼下小店买点面包零食对付。

那半个月,我几乎天天在收快递。电饭煲、热水壶、棉拖鞋、脸盆、水桶、碗筷、菜刀、砧板、酱油、醋、洗衣液、垃圾桶、坐垫、灯泡、插线板、电热毯……一件一件从几十公里外运过来,堆在楼道口。我头一回知道,一个人从零开始过日子,要买的东西能有那么多。怪不得大家都想有个稳定的家——光是置办这些零碎,就够人喝一壶的。

十公斤大米是拼多多买的,我自己去自提点扛回来。开袋的时候找不到剪刀,拿指甲刀一点一点地剪,剪了半天。米下了锅,才想起没有碗,没有筷子,就用一只勺子吃。有人跟我说,可以在米饭里滴几滴酱油,可我连酱油都还没到。那几天我吃的就是白米饭,有时候拌一点辣酱,有时候什么也不拌,就那么咽下去。

有了锅,还得有菜。我第一次在集上买海鲜,跟摊主说来两斤生蚝。他皱了一下眉头,说两斤怎么吃——就那么七个。我拿回家蒸了八分钟,蒸完一看,肉缩成一小团,蘸着醋和酱油吃,两口就没了。后来赶集我长了心眼,先拍照,回来对着照片查名字,认得了鳎目鱼、石丁鱼、梭鱼、偏口鱼、多宝鱼,还有好几种实在叫不上来的。认识是认识了,还是不会做,也没敢买。

东西陆续到齐了,我先从最简单的开始。煎两个鸡蛋——这个我还会。锅是新的,第一次用还有些生,朋友教我开锅,没有猪油,就用花生油烧开,抹几遍,擦干,晾着。等油盐酱醋都齐了,我开始炒菜。炒菜花,洋葱炒鸡蛋,西红柿炒鸡蛋。有一回我照着朋友教的做西红柿炒鸡蛋,菜都做好了,才发现忘了煮饭,站在灶台边自己笑了半天。

有一回我想吃点像样的,试着做烧茄子。这东西太费油,一勺下去就没了,做完锅底一层油。茄子倒是好吃,很下饭。可吃完一看,盘子里、锅上、铲子上、碗筷上,全是油,我洗了半天。那天我明白了一件事:做饭不难,收拾难。

做饭这件事,我以前总觉得是个麻烦。真做起来才发现,麻烦的不是做,是洗碗。做完一顿饭,锅里、铲上、碗里、筷子上全是油,要一样一样地洗。菜要买,米要淘,吃完还要收拾,一套下来,比吃饭花的时间长得多。我后来学着一次多煮一点,中午吃一半,晚上热一半,省得洗两回碗。

在北京,我一天三顿,早中晚都不落;到了这儿,慢慢改成一天两顿。不上班,没有体力消耗,也没有精神上的消耗,一天两顿就够。肉也吃得少了。不是刻意忌口,集上卖的肉我照样看,只是没有想买的念头。吃得少,人清爽,收拾起来也省事。

一个人吃饭有个好处,是不用问别人想吃什么。想吃什么做什么,做多了剩着,做少了再添一口,没有人挑,也没有人等。坏处也有:做了一桌菜,坐在那儿,对面是空的。我倒是习惯了。年轻的时候也许会觉得凄凉,到了这个岁数,一个人吃饭反而踏实,因为不用说话,也不用应酬。

也是从做饭开始,我慢慢想明白一件事:很多事不是你不会,是你想不想做。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做饭,其实是心里早就给自己判了——反正有食堂,有外卖,用不着。真到了没人给你做的时候,锅一烧热,人自然就会了。

我第一次开火煎的那两个鸡蛋,算是我的分界线。从那以后,我不再是一个到点去食堂的人,我是一个自己生火做饭的人。

九、每天看海,每天写日记

刚到那阵子,我每天做的事就那几样:出门,看海,晒太阳,回家,做饭,写日记。

我看的东西很杂。看海,看浪怎么一层一层推上沙滩,又怎么退回去;看天,看云从西边过来,看太阳落下去,看月亮升起来;看街,看哪家店开了哪家关了,看广告牌上的价钱;看树,看松树,看梧桐,看芦苇怎么一天比一天白;看人,看得少,这儿本来人就不多,看见的多半是老人。有时候我什么也不看,就站在海边吹风,风把耳朵吹得发疼,也站着不走。

我还在野地里认草。原来芦苇就是荻,就是“枫叶荻花秋瑟瑟”里的那个荻;有一种草,叶子三片,每片上有一道白印,围成一个圈;还有一种开紫花的,叫阿尔泰狗娃花。这些名字,从前我一个都不知道。慢慢地,能叫出名字的草就多了。我站在那片空地上,觉得自己像在读一本很慢的书。

我还每天写日记。来这儿的第一天起,一天没落下。看见的、听见的、想到的,都记下来:今天几点醒的,去了哪儿,路上看见什么,海边什么颜色,心里什么滋味。天蓝的时候记一句,天阴的时候也记一句;看见落日记一段,看见星星又记一段。晚霞是什么颜色,粉的、紫的、红的,海和天的颜色怎么一点一点换,我都写下来。写的时候并不知道写给谁看,就是怕忘了。

一个人住着,一天说不了几句话,心里的事总得有个去处;写下来,就等于把它放下了。写的时候不觉得,写了一段时间回头看,才知道这两个月里我其实做了很多事:认路,认草,认海鲜,认潮水,认那些从前一样都不认识的东西。

日子慢慢地有了规矩。每天晚上,我把门关好,把窗户关好,把窗帘拉上,让整个屋子合起来;早上起来,再把窗帘拉开,把窗户打开,把门打开,让光进屋。这一开一合,一天就分成了两半。从前我的日子是靠闹钟划开的,现在是靠光。

在这边,日子也不按星期过了。我不用记得今天是周几,只记得今天是农历初几——初几有集,初一十五有潮。时间变得很老,像小时候村庄里的那种时间。人一旦不用上班,星期几就失去了意义,剩下的只是潮水和月亮的事。

也是在这段时间,我把《瓦尔登湖》读进去了。这本书我以前翻过好几回,每一回都读不了几页,觉得啰嗦。这回不知道怎么,一读就进去了,句句都像在说我的日子。有些书,你没到那个年纪、没有那点经历,是读不懂的;等你读进去了,你也不再是从前那个你了。

十一月底,天一下子冷下来,气温掉了十几度。那天下午飘了一阵极细的雪,像头皮屑一样,落在地上就没了。当地人说,乳山今天才算正式入冬。第二天又下了一点,还是那么小,可冷是真的冷。我在海边站了半个钟头看落日,回来脸都冻麻了。

刚来的头一个月,我就是这么过的。房子是刚租的,锅碗是刚买的,路是刚认的,连海都是刚认识的。日子过得慢,也过得糊涂,一天下来想不起干了什么,可又不觉得是浪费。这是一段适应的过程:适应没有暖气,适应没有人说话,适应天黑得早,适应一整天只跟卖菜的人说上一句话。

那时候我常想一个问题:这样过下去,能过多久。钱够,我不担心;工作不要了,我不后悔;可一个人在一座空城里过日子,日子久了会怎么样,我心里没底。后来我不想了,想不出来。能看到的是眼前这个冬天:海边的风,天上的星,一条刚晒过的被子,和一个还没读完的冬天。

北方的冬天还没真正来。

我在北京住了七年,那七年里我很少抬头看天。到了海边,我每天都抬头。天上有云,有星星,有日出日落,这些东西一分钱不要,可我从前一样都没看见。